再者,即便中国资产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不像美国那样大。
所以,鼓吹经济人假设的真正目的是为私有制辩护,为私有化找理由。当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而由国家统一行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统称为国营经济。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必须对原来单一的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革。前面已经论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保持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根本要求。所以,关于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否相容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而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问题。大家知道,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缺乏经验和思想认识上的局限,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一直采取国家所有、国家直接经营、统负盈亏的形式,企业是国家机关的附属物,没有任何经营自主权,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自己不能说了算,完全服从国家下达的指标:企业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盈利统一上缴国家,亏损由国家补贴。我国经济私有化思潮的出现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山只有深刻认识经济私有化思潮的本质,我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反对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路线。从国内背景来看,一方面是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一部分人主张通过私有化全盘否定我国原来的所有制结构。伴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民众反而整日生活在焦灼之中,幸福感丝毫没有提升。
地方财政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1年的67.8%增加到2010年的82.2%。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财政支出大量用于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再加上投资乘数的放大作用,使得地方政府过度投资,而教育、卫生、社保等支出偏低,使得百姓面临学费高、看病难等困局。6月13日笔者在上证报发表《清理地方债务警惕中等收入陷阱》一文,文章重点阐述了清理地方债务问题,也涉及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均衡问题。就深层原因来说,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机制一直是以GDP为纲,如此引导的结果必然是投资冲动极强,因为它立竿见影(只要领导来了就可以看见高楼大厦林立)。
而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前三年的29.8%、28.1%和22%,增长到后三年的55.7%、52.2%和49.4%。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的中国人看不起病、买不起房、上不起学、死不起人。
面对如此众多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3000元仿佛成了天花板,这不免让人痛心疾首。如此制度安排一个明显的缺陷是稳定性差,在频繁的制度变迁和契约修订中损失了制度成本和效率。中央转移支付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地方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前三年的70.2%、71.9%和78%,下降到44.3%、47.8%和50.5%
从个人与国家财富划分层面而言:改革开放30年社会物质财富急速增加,但如此庞大的物质财富却并没有进行合理的分配。住房保障支出2358亿元,比上年增加553亿元,增长30.7%。最为关键的是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是GDP为纲,地方官员不在提高民生上下功夫,反而为了政绩工程肆意挥霍本来有限的地方财力。从税收体系改革到全面经济改革让我们重新梳理思路,分税制使得中央将预算内的财权牢牢收紧,包括转移支付部分的财政收入也基本取决于中央的态度。
说到底,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协调问题,根源于游戏规则的缺陷,即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标准。面对如此众多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3000元仿佛成了天花板,这不免让人痛心疾首。
医疗卫生支出4745亿元,比上年增加751亿元,增长18.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80亿元,比上年增加1046亿元,增长21.2%。
收入上,大量的预算外、制度外收入、国有垄断集团税后利润等游离于政府预算之外,以部门利益的方式自主运行。这个数据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经济在过去20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此外,工商、公路、税务、公安、检验检疫、国土、检察、法院、烟草、司法、人事等部门都实行垂直管理,权力部门越来越条条化,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的部门越来越少。智慧的火花源于不断深入的交流,在此对所有关注我们文章的朋友表示感谢。实施分税制的前三年,中央转移支付分别是585、559和597亿元,后三年的数据分别是2389、2543和2723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53亿元,比上年增加1191亿元,增长14.6%。
而中央财政收入呢?同期增长了近45.27倍。我们不需要如此泛滥的钢筋水泥,我们需要的是有学上、有工作、有医保、有房住。
伴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民众反而整日生活在焦灼之中,幸福感丝毫没有提升。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台了分税制。
地方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前三年的70.2%、71.9%和78%,下降到44.3%、47.8%和50.5%。20年的时间里增长了18.37倍,其增速也相对较快。
从财政支出的增长率来看,排名前三的是住房保障支出30.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从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层面而言:就表层原因来说,分税制使得中央把桌面上的阳光收入(即税收收入)的大部分拿走,而地方政府则另辟蹊径大搞土地财政,虽说中央会通过税收返还等形式把相当一部分财政收入返还给地方,但这种随机性可想而知,就某个地方政府而言,税收返还不易看作是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6月13日笔者在上证报发表《清理地方债务警惕中等收入陷阱》一文,文章重点阐述了清理地方债务问题,也涉及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均衡问题。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前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是2211.23、2503.86和3391.44亿元,后三年分别是2311.6、2985.58和3746.92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1亿元,比上年增加1475亿元,增长19.4%。财政收入到底用到了何处?比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蛋糕如何切分更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我国的财政收入到底用到了什么地方?先从中央财政支出的数据来看,1991年中央财政决算支出为1090.81亿元,2010年增长到15972.89亿元,20年增长了14.64倍。
如何有效平衡国富民强问题?如何妥善处理诸侯问题与王爷问题?如果恰当的以GDP增长换取更多的社会和谐?这些都是我们急需思考的问题。居民从低微收入中筹集本来应该由财政负担的支出,导致中国预防性储蓄高企,从而严重打击了居民的即期消费水平和降低了消费预期,这是中国消费难以真正启动、投资消费严重失调的基本原因。
而且这种规则残缺的问题在当前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此外,重民生的要点是聚焦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交通、文化和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
那么如何解决该问题呢?首先要把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从只看GDP转向重民生。此外,在过去20年我国的人均GDP从1991年的1892.8元增长到2010年的29762元,增长了15.71倍。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分税制,毫无疑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以个税起征点为例,众所周知,当前中国个税税收的贡献主体主要集中在中低收入人群,高收入人群反而通过各种技术实现了所谓的合理避税。
中央转移支付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如此制度安排一个明显的缺陷是稳定性差,在频繁的制度变迁和契约修订中损失了制度成本和效率。
1994年分税制出台之前,我国财政制度采用的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一对一谈判的方式开展。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的中国人看不起病、买不起房、上不起学、死不起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497亿元,比上年增加617亿元,增长21.4%。(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高和投资金融分析师李慧忠) 进入 赵晓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国富民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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